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需要面对检察官的指控,更要经历律师与法官之间针锋相对的扎堆。而其中最为典型、也是最受争议的一种辩护策略——推诿,在某些情况下能够发挥出其独特作用。
所谓“推诿”,即将罪责转嫁给其他可能存在于案件中或者不存在于案件本身但可以制造合理怀疑点和证据空白处。这种方法有时看似敷衍了事甚至缺乏职业道德感,却因依靠现实生活细节进行论述以及强调合理性得到了部分成功率提高和公信力保障。
具体来说,“推诿”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将罪名归结于他人行为上。“别人做过同样违法行为且未被起诉”、“当场就有多个目击证明我并非唯一参与者”等言语常见出现;
其次,则会利用精心编排好须臾事件串联成整张时间表,并借此向当权机构施压:“根据我的证言,请你们重新审查收集材料期限!”如此这般地获得搜集新资料机会;
再则是深入剖析各项物证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涉嫌篡改数据等问题。“无从考究DNA鉴定结果源头?那请您展示相关程序文件!!”
虽然以上例子显露着极大逃避责任意味,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轮廓」模式化形态状态下(例如含义暧昧)创设判断依据后开展调取复核工作任务必然导致胜算增加, 但如果运用恰当,仍可有效促进审前交涉阶段撇清关系、拉近距离,在量变积累内引领质变突围赢利益战局。(5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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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需要面对检察官的指控, 更要经历律师与法官之间针锋相对的扎堆。 而其中最为典型、也是最受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