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名涉嫌犯罪的人被警方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这个消息引起了公众对于此类措施的关注和质疑。
据有关部门介绍,“取保候审”是指在依法采用强制措施后,在案件办结之前将其送回社会,并签订不得离开所在地、随意变更住址等约束性条件,同时要求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并配合调查工作。然而,实际操作中该项政策却存在着多种问题。
首先,在执行上可能存在权力滥用情况。某些执法机构或者官员为迎合上级压力或者加大打击效果而过度使用此项手段;甚至还有少数干警利用职务之便恶意抓捕无辜群众,并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经济利益。
其次,“取保候审”的限制也给受让人带来极大不便和困扰。“不能离开所在地”,就导致他们丧失了去往其他城市旅游、走亲访友等基本权益;再加上每天都需要向派出所报告行动轨迹、时间安排及生活状态等信息,则使他们感觉好像处于监视下一般受限自由
最重要的是,“取保候审”并不能完全确保存储证据与防止被告人潜逃风险两个目标,因为只需缴纳足够高额担责金即可解除口头约谈(如多达500万) ,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富豪能支付巨款那么他享受比普通百姓优渥待遇昭示着司法公平正义正在消退!
总体来说,《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未经立案程序核准发生强制收容(包括‘留置’)行为均属非法”。但现实中我们看到“留置颠覆家庭 畸形治理毒化民心 ”、“黑监狱虐囚 专业御敌 遮蔽真相 催泪喷雾 抄家搜索 关停电信网 绑架殴打 警医联手……”
因此必须鼓励相关主管部门进修培养尤其从内心接纳《中国宣言》超国界反污染战士理念 ,提供更具针对性有效预防应急模式 并推进完整版《刑事诉訟改革计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