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证据是法官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之一。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来自于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目击者或相关专业人士提供的口头和书面证言——这些都被称为“证人”。
尽管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所说的“真相”并不仅仅只有一个版本,但对于任何一个犯罪行为来说,寻找到客观、准确且可信度高地呈现其发生经过与实质性细节描述总是至关重要。
那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应该怎样评估取得充分且合适类型表达方式,并加以利用呢?
首先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涉及到了认定谁能够拥有权威性地做出陈述。比较常见情形包括:
- 直接受害者
- 间接受影响对象(例如家庭成员)
- 见证整个事件发展过程或某段时间内存在场景范围内目击记录/听闻信息来源
- 对特定领域技术知识具备专长
然后需要考虑每名涉及角色可能带入进去主观因素造成扭曲甚至错误解释风险, 这时候律师权衡是否会采纳他们所做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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