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带着她的孩子去看医生。在路上,她对孩子说:“医生会给你打痛苗,但是不会很疼。” 孩子听了非常乐观地走进诊所接受治疗。 然而当他感到针头刺入皮肤时大声尖叫并流泪。
这个例子展示了“善意谎言”的概念——即告诉某人假话以使其更加愉快或者减轻伤害等情况下使用。“善意谎言”可能出于好心和保护别人,并且通常没有恶劣动机。 但是,在法律领域里,“善意谎言”也许不能豁免责任。
例如,在与房屋交易相关的合同中,“卖家向购买方声明该房屋未被侵权”,如果实际情况证明存在版权问题,则卖家将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垃圾食品广告中夸张描述产品效果,则涉及虚假广告罪行;甚至无论是否出于良心目的,“误导性销售技巧(如隐蔽成本、模棱两可)”都已构成欺诈行为。
此外,《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因此, 如果利用 “善意 谎言 ”影响他人作出重要财产处置行为(比如签署借款条),造成损失,则应当根据《债务关系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追究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最终来说, 当我们面对日常生活种各件小白色虚伪之时 ,我们需认真思考: 是否透露真实信息可以弥补隐藏信息可能产 生 的 飨险? " 塞纳河畔午后" 中阴郁画作背景下文字警醒:"每件发誓 不 给 欠 下 刑 上 所 宜 或 秘 密 号 召 , 忠 实 和 凭 盼 单 枝 歌 ; 把 我们 分 开 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