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关对多名网民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这些人因为发表涉及国家政治敏感话题的文章或者评论而被指控“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此举引起了广泛争议,许多人都在思考:言论自由应该有怎样的限度?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宪法赋予我们言论自由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布任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以非法方式制造、传播恐怖信息、虚假信息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何区分“合理批评”与“挑战底线”,是摆在舆论监管部门面前一个艰巨任务。如果所有反对声音都被视作危险信号,则将导致无休止地打压异见,并可能产生更大范围内抵触;相反若过于纵容甚至鼓励极端化态度,则很难有效维持社会稳定。
当前网络环境下文化交流格局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在全球语境之间各种形式正快速兼容并融合,在实现激进主义策略时提供越来越高效率工具平台。
然而当个别违背基本道德准则和常识适当性原则时也必须加强管理力量进行干预调整:
- 第一、要求作者证据材料真实可靠。
- 第二、尤其注意避免针对特殊群体进行攻击性描述。
- 第三、「双重标准」不能存在——即使某些事件针锋相向但仍需依据客观数据展开分析比较;
- 比方说新冠肺炎源头问题上出现两套标准就值得商榷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既坚持最大限度保护个体思想空间,同时也注重维护集体安全与稳定(详见2021年6月1日通过修改),因此只有明晰好游戏规则后再增设相关防线/检测手段才能够给每位用户带来更完善优质服务享受。\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