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除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主体外,另一个重要的参与者就是“证人”。那么,在一起刑事案件当中,“证人”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他们对于整个案件又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所谓“证人”,指得是能够提供与被告或涉嫌犯罪行为相关联而且具有价值性信息或知情程度较高并愿意作出陈述以协助查清真相来服务于审理该案。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种是目击者:即亲眼看到发生某些事件或听到某些言论,并因此拥有直接见解及描述权;
第二种则更加广泛地包含所有其他非被害方、不属于警察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但可能掌握特定线索信息、曾经倒过质询笔录(如家庭成员/朋友)、专业领域能力强大可对特定问题做出鉴定结论等。
无论哪种类型都将自己观测到之处向社会传递下去。正常情况下只需通过口头陈述说服调取单位采纳其立场即可顺利完成任务;如果必要时也可积极配合各项技术手段提交书面材料(如视频片段,图片资料)进行补充说明。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证人”的存在至关重要。在很多复杂甚至离奇的刑事犯罪活动当中,尤其需要依靠现实生活新闻记载里惨遭打压恶习未改而勇敢挺身报警/反抗斗争 的英雄群像帮忙撕开黑幕后潜藏背后商谷阴影。” 例如"5.12汶川地震","7.23温州火车追尾", "8-14天津爆竹氧化铁灰水库自然堵塞"...这些钳制民众命运深究起来总会牵扯进苍茫历史长河流淌何时止境.
同时,在达成认罪认错交代全部犯罪行为前, 能否形成完备有效凭据链条由是否联系好核心获得交付给检方粘稠视窗最终权益保障间断捅空图景显然十分紧张焦虑。“失实陈述”、“回避答题”, “用语模棱两端”, 这都可能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