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艺人某先生因涉嫌违法被警方传唤至北京市公安局。不久后,消息曝出他已获得了取保候审待遇。这样的处理方式在我们国家司法体系中并不罕见。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北京取保候审”似乎成为一个特定群体所独享的“福利”。
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要明确一点,任何一个合法居留于中国境内、符合当地住房和社会关系条件以及无逃跑或者其他潜在风险等问题都可以申请到类似于“北京取保候审”的程序——即便你没有像某位艺人那样广受欢迎和扶持。
然而相对应地,在许多情况下政府部门还是更愿意将资源投入到维稳工作之中,进而导致有些民间事件可能就需要通过引起大规模舆论压力才能够得到官方重视与解决;同时也有少数黑恶势力分子采用各种手段规避监管从而暂时性逍遥法外等现象存在着。
回归正题,“北京取保候审”本身只是个过程名称,并不能代表什么质量标准与评价指标。每次调查案件必须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强制措施(比如拘留)。如果认为该行为构成轻微罪行并且不存在抗拒危险,则可选择这项处置方法。“自由裁量权”同样存在副作用——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盲目打击、滥用职权或者误判错案。
最后想说:“求真务实”。尊重司法程序及其专业精神固然值得肯定;但若出现了诸如口供谈话记录失灵、证物链条断裂等突发状况则必须秉持科学态度予以排除干预防止错误影响正常运转。(总字数599)
标题:《平衡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