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成功与否,常常取决于警方能否找到足够的证据。因此,在进行侦查时,必须认真收集、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首先要明确一点:什么样的东西算作“罪犯留下来”的“线索”或者说是可能成为“罪状”的东西呢?可以举几个例子:
- 现场遗留下来的任何有价值信息(如血迹、指纹等);
- 身体上受伤或其他异常情况;
- 电脑硬盘中存储着相关文件;
- 参与过案件活动人员在电话里发出了某些言论。
也就是说,“线索”并不仅限于眼前看得见摸得着之类。只要存在可信度较高且具备调查价值即属于有效线索。
接下来,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展开工作:
一、立即采取行动
当接到报警后,请马上派出专业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并尽快将重要物品带离现场以免被污染或毁坏。 如果发生命案等特殊事件,则应该通知法医学鉴定所及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参加勘验和检测工作,在第一个48小时内完成对笔录资料和数据处理,并拿回最初提供给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同意行使逮捕权书;同时还需按规定向社会各界发布求助信息,积极协调群众力量配合解散本次事件!
二、科学分析搜集材料
经过简单地采集整理之后,这些细节都需要传至实验室进一步分析测试甚至再做DNA比对,通过这种方式去锁定目标对象! 注意: 执行授权搜索没有相互制约性质多数不能超越其职责范围执行任务!
三、“防篡改”
所有获取到每条重点内容都需记录源头流水号码时间日期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并保存原始档案; 对文化市政设施建筑房产车载器械楼盘商城小区写字间大厅院落路口站台天桥银行金库ATM自助售货机网吧火车舱位飞机座位班车票务购买渠道交易记录考虑是否增加视频监视系统; 更好使用数字化管理模式! 达成共识让民众主持正义!
四、“旁听”
由附近居民组织志愿队服务窝点周边巷弄排除非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