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案件中被拘留和逮捕成为了常态。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手段会对嫌疑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且违背了其基本法定权利。因此,“取保候审”制度应运而生。
所谓“取保候审”,就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未达到逮捕条件或者已经达到逮捕条件但不需要采用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并向社会通报信息、告知限制出境等措施。
最近一则引起广泛关注的新闻便与此相关:国内著名散文作家李银河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带走调查后立即被执行 “北京市看守所管理条例”的第13条之三:“在《看管证》有效期内禁止申请旅行证件及港澳台通行证”。
无论如何看待该事件是否合理都不能忽略其中存在问题——如果当局认为李银河有可能销声匿迹那么她又怎么能继续写文章呢?难道说只要我发表过批评政府意见就有可能失联吗?
我们不能接受个体遭遇任意惩戒或打压;更重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以及游行示威自由"(第35 条)。实践上,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 司法部门尚需进一步增强司法活动阳光化程度 ; 维护好每一个正当防卫自己合乎正确程序 的 犯罪 儿童 或 成年 水深火热 中 的 公 民 是 构建 和 发展 法治 社区 不可缺少 的环节
总之,“取保候审”虽然可以暂时解决目前司法系统面临困境问题 ,同时也提供给大陆同胞们坚持亲历性原则下观点交锋空间 。相信通过完善这项制度将使得整个司法系统变得越加健全效率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