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在北京市持续升温。据悉,该案涉及多名知名企业高管和政府官员,在国内外产生了不小轰动。
面对如此重大的法律事件,除了被告们自身问题之外,我们也应该深入反思背后所折射出来的社会现象。
首先需要明确:每个人都有犯错、违规甚至触犯法律可能。而这些行为并不是由于某种根深蒂固或天生“罪恶”的因素导致——任何一个正常成长中的孩子都具备同理心、道义感等基础品质;而随着年龄增长和环境变化,则使得其价值观体系与行为准则逐步形成调整完善。
然而,在当今中国吸氧式快速发展下,“利益第一”、“权力寻租”、“勾结黑暗势力”的呼声时有耳闻,并且在某些领域已经愈演愈烈。“腐败分子遍地走”,公器私用乃至滥用职权已经无可厚非。
但更令人担忧者是:部分群体将这类现象视作“新时代普通话”。他们认为:“既然别人能够那么做就说明我可以参考学习。”
换句话说,“见识浅陋”,才是造就许多错误决策以及合纵连横舞弊失信等突出问题最主要原因。针对当前局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治理——从教育全民道德修养开始到依靠科技手段提供实证数据支撑结束。
回归例题中去看待京城百姓践履言论自由争议是否正确,《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足够证据不能确定罪责……处置前未定罪。”显然只要符合相关程序标准流程进行查处即可,并不存在任何谬误或捏造嫌疑点;
再次想问所有防微杜渐意志坚毅者:如果你替换其中一个被告方当事角色站位上来,请问自己还能否像过去那样指桑骂槐施虎口药吗?
良好风俗建设离不开每个公民共同力建立文明礼貌交友机制;同时监管部门需落实管理责任覆盖范围, 长效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