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依法传唤。经过调查后,该负责人获得了取保候审处理。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对待违法犯罪行为做出更加科学而合理的判断。
首先要明确的是: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惩处,并且公正、透明地进行司法程序。在这个基础上,当事人是否能够获得较轻或者缓刑等优惠处理,则需根据其所涉及到案件情况来综合考虑。
从目前报道中可看出,在此次事件中该负责人并未造成重大伤害甚至死亡等恶性结果,并且也没有证据显示他具有持械或其他危险因素。同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意识到错误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警方工作。这些都表现出他认错态度良好、有自我反省和改进意愿以及无须担心再次构成类似问题的可能性。
然而与之相比,“软弱”的司法仍旧存在着不少批评声音。“如果一个普通民间打架就只能坐牢几年”,“富豪们总是可以通过金钱买赎”……种种指摘纷至沓来。 但实际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参加群体性打斗活动致使公共场所交通秩序混乱、市容环境遭受损毁;或者多数参与者使用暴力手段造成轻微伤害, 单位和居民区内发生滋扰社会治安事件; 或在客运站点(含火车站) 机场码头集散地等交通要道组织非营利演奏文艺节目, 进行游商销售货品, 扬尘污染环境 , 露天焚烧物品 等影响公共交通设备 和 市容建筑 的 行为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本篇文章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规定了“如遵守相关制度停止违章活动、消除不良影响”, “提供有效线索抓获其他同类违反治安管控命令对象”、“穿戴标志式服装向社区提供服务 ” 等条件下则可以免于拘留直接给予口头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