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某富豪因涉嫌性侵和敲诈勒索被北京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在社交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然而更加令人担忧的是,该富豪很快就被“取保候审”,并且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出境、离京等措施。
对此,《中国法治报》曾经发布过相关评论文章,“一个重要问题是:采用监视居住方式执行‘取保候审’决定时是否能够确实达到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危害他人或者潜逃之目标?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则不应当使用监视居住。”
类似情况也早已有之。2014年11月13日晚间,马蓉所持身份证登记入住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大饭店后,在房内与微博网友@_小亮同游(其中包含部分裸露镜头)导致风波;隔天她回昆明处理公司工作,并未接受调查及其他处置。
可以看出来,“通过高额赔偿金解决”的模式正在渐成惯例。“拍案召回”、“司法秀”都需要反思——尤其是对于性侵、家庭暴力等特别恶劣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
我们不能接受只靠手摸着胆子去欺凌女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