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知名企业家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带走。随后,在法律程序中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并于昨天成功获释。这起事件不仅牵动着公众心弦,更让人们对于司法制度和个人权益产生了深刻思考。
首先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无罪”,而只是在案件调查期间暂时解除拘留控制、待接受进一步处理决定前限定行为自由或者监视居住等。“取保候审”的实施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能够确信其到场应诉的有效联系方式;有供养费用及生活必需品来源等经济收入;没有逃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以及存在潜逃可能性等。
那么,在当下社会背景下,“北京市公安局将某企业家采用‘取保候审’方式放回社会”意味着什么?它代表了怎样一个价值观?
从正面来看,“合理且平衡地维护个体权利与整体秩序之间关系”,可以说已成为当前全球范围内普遍推崇和尝试实践的原则。相较于过去执行单纯惩戒政策导致羁押率高、批捕率高甚至冤假错案频发问题愈演愈烈, “以求证真相而支持最大程度恢复当事人基本自由”, 显然更符合客观规律也契合司法精神根源 。(注:“羁押率”指未被裁准但正在拘禁状态比例)
此外,《国际民权公约》第九条也规定: "谁若被捕,则应立即告知他(她)所涉之罪名"、“每一个受检察院提起指控并亲眼见证庭堂上作出裁决结果处墓飞鸿女士都享有选择辩护 counsel 的优质服务”。这些都使得“按照程序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变得窥豹一斑。
反观缺点危害方面,则主要集中在两点:
-
在具备可靠「预防失效」手段(如电子监管)前提不存在科学数据支撑时, 对部分特殊类型铸造物(如枷锛子毒马桶)环节容易形同虚设.
-
取消针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