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起涉及“疫苗接种造假”的案件中,多名受害者前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维权。然而他们却被警方拘留并限制人身自由。经过舆论的强烈声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后,这些受害者最终在取得律师介入下获准以取保候审方式回家等待进一步处理。
事实上,“去哪儿都是中国”,每个城市对于公民的基本权益应该平等互通,并且不应因为某地特殊情况而出现任意侵犯公民合法、正当行为所需享有之基本自由与人格尊重原则。
可见此次事件再度引发了我们对于司法程序是否规范合理、刑事诉讼流程是否符合国际标准化要求的思考:首先,监管部门需要加强信息发布透明度建设;其次,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不能忽视或滥用羁押手段;最后,则需要通过科学化数据分析优化衡量评价体系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水平。
同时也值得注意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未达到立案条件但确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证据存在,可以给予口头教育、书面警告。” 单纯从目前已知情报来看,“小额赌场”、“私养野生动物” 等具体问题均属于轻微违约甚至不足以构成观察期阶段性调查级别 ,那么就难以解释这样大张旗鼓甚至拉黑掉数百位网友账户进行“网络清洁打击”的背景下,“铁板钢笔说服力式搜集证据”的必要性与有效性?
总之,在惩戒机制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和漏洞。如何完善相关政策并落地推广将更好服务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显然除非能够真正遵从伸张国家道路使命感引领新时代改革开放浪潮外否则无异于画虎类皮!
参考资料: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三亿网友怒斥‘捍卫匠心’” 3.湛江府谷镇菜园村欢乐联欢节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