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是法律制度下保障人权、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告都应该得到免罪之赐,更不能因为职业需要而失去道德约束。
在我的实践中,我坚守了自己作为一名合格辩护律师必须遵守的底线:
1. 不诉诸谎言
有时候案件会出现明显矛盾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同行可能会选择编造假证以蒙混过关。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欺骗法院都是对司法公正和本职工作最大程度侮辱。
如发生类似事件,我首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尽力寻找其他途径解释问题。如果仍无可奉告,则选择退出代理本案。
2. 严禁“雇佣打手”
个别客户可能因怨恨或报复心态向我们提供非常规服务请求(例如委托暴力威胁他方),甚至给予高额回报来订立此类协议。 对于这种违反基础社会准则及国家相关法规条文原则上绝口拒绝,并通过交涉表达清晰态度:我们所能够提供唯一有效方法就是依靠优秀技艺和信息采集收集处理等专业知识体系完成任务——不能接受任何形式外围参与干预整个流程事件进展。。
3. 掌握核心价值观念
每位被控对象背后都存在一个故事、一个灰色地带甚至多面性;同时也需注意平衡间题材分类特点以及既定主张目标引导思考方式。 但即使如此,在办理各项程序前期调查取证环节中还需按照相应纪录管理存档范畴内完善计算机化系统记录功能操作设施步骤配备确保全面覆盖数据精准完整真实!
总之,“代替”的角色注定只能永久持有两极反转视角;若想成为志愿者义务捍卫真相荣誉,请始终牢记自身责任区域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