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会深入感受到司法系统不尽人意、当下社会风气恶劣等问题。这些对于一个正义信仰者来说是极其煎熬和挫败的。
然而,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是否应该束手无策呢?或许并非如此。在我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诉讼之外”的更多可能性。
首先,“预防胜于治疗”,通过开展普及法律教育活动、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方式将公民素质提升至合理水平,并避免因知识缺乏引起违规行为;其次,“私底下解决”可以成为化解纠纷更加有效且高效率地方法(前提是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第三,则是推广替代争议解决机制——调节、仲裁以及其他形式联合处理程序等能够取得显著成果。最后则需要强化司法体系建设与完善执检监管措施相结合进行改革重塑。
总而言之,“以案释义”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复杂环境下全方位需求,《未审先判》《悬浮降级》《失信黑名单》等现象屡见不鲜也证明着传统模式变得日益落后和无力回天。“依据常情须换新衣物,随处可听西江月。”接受转型更新就像优秀企业所做出那样:向客户真正关心他们想要怎样被看待,维持良好沟通并使公司内部运作流畅有序.
如果只局限于“打官司赢官司”的范畴内思考,则必然容易忽视甚至误伤某些利益主体;若真心寻找其他路径去完成任务目标. 那么你就拓展了空间:旦任何人士认同你正在试图达到共同目标—-保护个人权利和维护社区安全—-那么他们将开始支持你(即使结果没有十分圆满) , 并愿意参与您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