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恶意侵害他人生命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所谓“恶意”,指的就是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对被害人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方面较大危险后果而不顾及其结果。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 故意杀人:即以非正当手段致使受害死亡;
- 过失杀人:即因过错导致受害死亡;
- 故意伤、残、毁容并至于死亡:即通过暴力等方式导致受 害留下终身性伤残,并最终因此去世。
无论哪种情况,如果符合上述特征都可以构成该项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量刑时还需考虑到具体案件中相关证明和其他影响情节。
由于涉及到了被告对他/她所作之行为负责任这个问题,“故弄玄虚”、“推脱托辞”等逃避问责方式必然会遭到司法机关和公民社会广泛反感与制裁。
总之,在我们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应牢记尽可能远离所有可能引起别人悲剧结局甚至危急自己也同样处境风险难免存在这样一个心态原则,并积极落实吸取更多科普知识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