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质之一就是“以证为据”,也就是说,在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前,无法对嫌疑人作出定罪量刑。因此,在整个司法过程中,收集和审查各种类型的证据都显得尤其关键。
首先我们来看物证。物证即指可以直接呈现在法庭上供鉴定员或者陪审团进行观察、检验及评价等工作的实体对象或者材料。如血迹、毒品等都属于这类。
除了物品本身还需要注意保全过程,并严格控制所有涉案人员进入现场和取样标识等环节;同时应当做好包装记录并交由专业单位保存至开庭时提供给鉴定机构进行综合鉴别。
另外一种常见形式便是书面资料类(文书) 的电子数据信息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 大部分商务活动已经转移到网络上完成. 这意味着大多数情况下, 犯罪活动通常会留下数字足迹.
但很少有可靠方法能够防止被篡改. 因此在处理电子数据存档方面必须遵守特殊规则:比如必须使用确定不变更原始文件内容而采用完全复制方式保存其副本; 或通过哈希值计算后将该值与原始文件相关联从而确认是否修改,
最后再谈目击者所述口供与调查笔录 ,虽然可能存在某些误差 ,但仍然极具参考价值 . 如果能够找到另外两三位同行 相互印住,则事件真相基本明朗化 .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信单一来源 , 各项独立验证才能让嘶哑声清晰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