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必须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才能进行定罪。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核实、收集和保护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一般来说,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会赶往现场勘验,并且进行初步调查。如果认为存在犯罪嫌疑,则会立即采取措施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或公安局进一步询问调查。
在依法拘留被怀疑人之前,应该尽可能地搜集各种物质性和口供性证据以确保办案效果。比如:检察院可以通过传唤目击者作为见证;专家技术鉴定机构可以开展DNA等科学鉴定工作;当然还包括了视频监控录像、手机通信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
但是需要注意:
首先,在获取口供时不能使用暴力手段逼迫被告人做无利益交换自己不愿意做出来的陈述;
其次,在涉及个体隐私权益问题上也要加强管理好司法政策下限制条件;
最后, 任何获得方式都需符合宣布国际基本原则并遵守我国民主社会内部治理结构运转模式, 确保从严惩处同时维护良好关系发展.
总之,“无论多么复杂、棘手”,我们都应该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讲究方法,并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程序操作流程去处理每一个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