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的底线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消息称,因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某知名企业高管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该企业发表声明表示配合政府调查,并对事件进行深刻反思。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一个社会中必须遵守法治原则和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行事。无论个人还是组织机构都不可逾越红线。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对主动认罪悔过、积极退赃等情节予以考虑”。
由此看来,在面临司法调查时及早坦白交代,并采取补救措施可能为当事人减少惨重后果。但同时要注意到任何暴力手段或者其他违背职业道德与伦理标准之外操作方式只能帮倒忙。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在羁押期间,拘留所应当尊重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据新闻报道显示,在此次案件处理过程中,警方已经给予相应执勤员工辅导培训等支持与引导。
总之,“没有不合适受贿”的真话仍然屡禁不止。“立身正志”、“清廉奉公”,成为更多年轻朋友们心灵上精神圣殿建设内容。(字数586)
标题:北京:取保候审,彰显"大义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