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知名学者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带走。消息传出后,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目前该学者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
对于这样一个案件,在法律程序尚未完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轻易地做出评价和评论。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此背景下选择“取保候审”,绝非当事人本意或自由意志所致。
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都需要符合严格条件,并受到严格限制;而“取保候审”的门槛则相对较低。“个体权利优先”的理念使得执法机构必须最大程度避免侵害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等基本权益。
然而实际上,“ 取保候审 ”并不能真正给予当事人更多权利与自主空间——首先就有可能面临家庭地址调查、通信管控、社会影响力削减甚至职业生命危机等问题;其次还要考虑政治压力及舆论风暴带来的外部干扰以及心理负荷加重导致精神状态恶化等隐性伤害。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数年里类似事件频发也表明着当前司法环境中存在着种种结构性缺陷与深层次矛盾——比如口供证据成立标准高企导致一些涉案群体容易落入司法漩涡;再如某些颇具特色(习惯)检察委员会极端执行手段造成反感甚至愤怒……
回归到这起事件来看,“北京之困”的确令所有思考良知与言行规范第一原则时代语境下远离鸣谢声音局促不安。「责任」、「解释」、「问责」三个词显然不能简单放过 —— 品味「苹果战争 II 上市记」「好客山东推介活动突现欠款纠纷」「南京女子排队吸氧死亡引民众关注……」
从抓捕开始就没错
针对以上提到点滴,则能够找到答案么?可否认为只要脱离了环节操作失误即可消除敬畏巨观系统秩序?
或许两岸共话式模型转移接班只需增设超级管理员权限角色?也可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