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起刑事案件中,都离不开“证据”的存在。作为审理案件的关键因素之一,它往往能够直接决定着被告人最终的罪责和量刑情况。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无罪”是基本原则。只有当检方提供了充足、可靠、合法且有效的证据以后,才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惩处;反之,则必须依法予以释放。
其次,在对于涉及巨额财产损失甚至生命安全等极具社会危险性事件时,“强制取得确凿证据”的授权也成为了特别手段。这种做法虽然可能影响到个体权益保障问题,并引发公众舆论质疑声音,但从整体来看还是大大增加了打击违规行动效果和遏制未然风险程度。
再者,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电子数据鉴定”又成为一个新型领域。“数字化水印”、“身份识别码”,“网络浏览记录”,“通信传输轨迹”,乃至各类新型物联网设备所采集到信息资料等都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分析并评价真伪是否属实(如:硬盘取镜像),进而对于相关个体或企业单位展开更深入地监管工作。(例如利用视频监控系统)
总结来说:“没有令牌就不能上车。”同样道理适用于司法程序——如果缺少有效支持材料,“指路明灯”的角色自然也变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