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必须经历的环节。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生了一起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警方控制并进行取保候审的案件。这个案例引起了公众对于取保候审这个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的关注。
首先我们来理解什么是“取保候审”。简单地说,“取”指将被羁押人员带离看守所或拘留所;“保”则表示该名嫌犯不再受到限制自由身体活动、聚集以及与外界通信等方面之阻碍,并且需要签署书面承诺遵守相应法规;最后,“候”的含义则为待接受进一步调查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无逃跑危险、毁灭证据危险或者其他影响依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情形不存在,并已向其出具传票(原告人除外),可以责令他作出不得离开居住地或者指定场所等限制性措施:(1) 犯罪行为轻微。(2) 没有固定住处。” 也就是说,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司机可以通过采用强制约束手段缓释甚至不羁押嫌疑对象。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也明确提供了以下几种可能会导致直接执行监视居住方式:
- 因违反本《条例》,应予吸食管散类药物戒断治疗;
- 应按未成年处理;
- 在城镇户口登记前从农村流入城镇没有落户记录并不能确定合适隶属社区。
值得注意到, 对于那些涉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以及分裂势力组织筹备实施数量较多而言, 进行限制自由身体活动即使存在着改变现实意图同样可忍. 尤其在境内声援港版NSL事件愈演愈横肆虐背景下, 相关部门更加密锣紧鼓高压打击.
总之,“取保候审”在目前中国司马体系里算一个比较正常化标准化程度还蛮高同时使用广泛具备普遍性质建议大家能够认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