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进行认定。而在实际审理中,一般都是通过收集、鉴定各种证据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因此,在刑事辩护中,律师需要充分利用并重视证据的作用,并围绕着其展开策略。
首先,在庭审前期或调查阶段就要全力争取获取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和资料,并对这些信息进行详尽梳理与分析。只有掌握了足够多且准确可靠的数据才能建立起更加完整深入地案情认识基础。
接下来,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有效地申请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申请卷宗复印、提出书面委托请求专门机构代表自己参与现场勘验等行动;同时还需注意保持良好沟通联系状态,随时跟进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本身.
最后则是发挥口头问答技巧优势 , 深度思考所涉及问题背景意义, 全程监管质量标准达成. 另外也可以结合讲述性描述手段将某些无形化物品(比如心态)转换为文字语言上极致还原呈现.
总之,以上三点方法相信会使得律师们更好地运用“以证明为依”。